今年6月跟小招在規劃老三出生後的事宜
考慮到讀小一的妃妃與中班年紀的泊臻,還有8月即將出生的老三
商討的結果,小招決定向公司提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

小招6月下旬即已先向公司報備,預計9月1日開始留職停薪
人事小姐告知 7月中旬會向勞工局詢問辦理
但~~~~申請的結果等於變相失業~

8/9日老三出生後,小招即開始進行報戶口、填寫申請留職停薪相關文件
準備趕在9/1日能順利申請
8月中就把所有文件弄齊,只等著公司蓋章就好
但文件卻被壓在公司老闆那兒,中間一直催促人事小姐也無濟於事
直到8/29日,小招公司才說要讓小招能夠申請
但是~~~~小招必須要事先填具一份"自願離職切結書",日期押在2012/2/29日生效

小招只好摸摸鼻子,簽名自願離職來換取育嬰留職停薪假證明
後來公司更告知陪產假只有二日(勞基法是三日),因此小招多休的一天陪產假
以事假論,全勤全部扣除,還要被多扣一天事假(公司不肯讓小招用特休請)

小招申請留職停薪後的損失:不知為期多久的失業(無失業救濟補助)+沒遺散費(年資3年)

政策提出的方案,大多數勞工根本享受不到
勞工局也只說勞資爭議要開調解委員會
要跟公司開調解委員會,要提出相關證據時,文件都在公司那如何拿
又~再找相同產業時,各老闆都互想熟悉,知道你有此記錄時,公司會錄用嗎?
加上調解要花時間、精力,顧小孩都沒空了,還有很多時間處理嗎?
唉~~~~只能說,小老百姓的悲哀

朋友說~選舉期間到了,找委員里長幫忙~
但~我們只希望安靜順利的解法就好,不想搞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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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逸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